尊敬的领导, 您们好 !
举报人,童建琴
请求事项
一 查处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2012年将我们白虎滩村耕地(基本农田) 征而不用,导致土地荒芜至今。
二 请求眉山市政府按2012年的宣传手册进行安置 或者按2018年的商铺价格对我们进行货币安置 ,并且赔偿这几年的经济损失 。
三 依法查处白虎滩社区工作人员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违法乱纪 ,侵占征地拆迁相关款项,且冒签拆迁人的姓名、 按手印 领取拆迁人员的拆迁奖励费 。
事实与理由
一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白虎滩在2012年征地拆迁时,东坡岛 上千亩土地被征收。政府没有和我们征地农民签定任何协议(拆迁安置补偿协议),只是给了一个宣传手册 ,政府承诺无偿为符合安置对象 提供每人40㎡住房和商业用房 每人一楼10㎡或二楼 20㎡ 。(以保障我们拆迁人的长远生计 )我们村民也接受了当时的这种安置方案 。在2018年安置时,依眉山市政府工作安排,擅自将一搂 10平米或二楼20平米商业用房变更为货币安置14 .7 24万元每人 。说是为了打造美好的眉山把修商铺的地块规划为绿地。实际上他们是高价卖给了开发商 现在东坡岛都还有空地 。(四川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4月1日回复我们,东坡岛还有101亩土地批而末供) 并且2018年安置时(我们是就地安置)东坡岛商铺的均价在4万元以上 ,东坡岛商品房均价每平米13000多。
二 因我们去旁听张丽芬(白虎滩二组)的官司 ,我们才得知有拆迁奖励费 。举报人从末签过字,按过手印,并不存在领取过拆迁奖励金 。我们逐级举报到四川省纪委,至今我们没收到任何回复。我们又申请信息公开 ,行政复议。结果苏祠街道回复 ,我们拆迁奖励金已于2014年3月拨付至白虎滩各居民小组对公账户,并以户为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地点 现场领取了。我们要求公开对公账户的支付凭证 (银行流水明细 )苏祠街道只给了个票据复印件 。
希望各位领导能深入民心 体察民情,帮我们解决补偿安置事宜及退回我们的拆迁奖励费,并追究签字人的刑事责任 。
此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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